01、当地土特产:海水珍珠、天然水晶、苦丁茶、海南红豆、咖啡、海产干品、胡椒、椰雕、牛角雕等。
02、参团或退团有关约定请参阅《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03、旅游者在行程中自愿放弃某些旅游项目,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瘩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如住房,用餐及门票,车费等),费用不退。
04、特别说明:我社保留对行程修改和调整的权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游览变化和景点减少,我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额,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具体航班、时间以当时出票时间为准。
05、行程中的赠送项目或赠送自费活动券为我社安排赠送给旅游者的景点或活动,如自愿放弃,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行社有最终解释权)。
07、此团为散客拼团,我社不派全陪。
08、全程无购物店。
09、如客人持军官证、导游证、老年证、学生证门票费用不退。
10、如儿童当地未发生门票,费用不退。
11、自费景点参考价格:(仅供参考,以实际发生为准)
温泉鱼疗195元/人;
南山文化区:198元/人;
海鲜风味150元/人;
大小洞天158元/人;
南湾猴岛138元/人
12、补充说明:
A:自理项目由客人自行选择,不去游玩的旅客需在景区门口等候或下车自由活动(注意安全);
B:我社赠送景点项目如遇特殊原因无法成行,我社不做任何退款,或有权更改成其它景点;
C:客人自愿放弃旅游项目,由于该费用为团队结算,故本公司此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D:在保证景点不减少、住宿标准不降低的情况下,旅行社保留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及住宿顺序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