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须知
1.护照原件,有效期至少半年, 护照上有本人亲笔签名。如为更换的护照,请同时提供旧护照,如果旧护照丢失请让当地派出所开遗失证明个人资料表;
2.单位抬头纸(有单位抬头及公司地址,电话,传真; 有单位领导签名,加盖公章)4张, 领导签名人不得为申请人本人;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必须有清晰的当年年检章,否则拒签;
4.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本人与配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应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济担保证明:定期的存款证明原件(银行开具的正规格式,每人三万元以上. 到期日应在出团后三个月有效),如果使用配偶名下的经济担保证明,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7.护照签发地为外领区,在北京领区工作的客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到送签日还有效的一年前做的暂住证原件;
8.如果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9.如果全家一起出国(带小孩)请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中英文)原件;
10.如果父母任一方带小孩,不去的一方必须出具委托声明书(并公证中英文),声明同意对方带小孩出国。如果父母任何一方都不跟着去,使馆不接受这种申请;
11.小孩出国必须提供学校准假证明原件(盖学校公章,必须有学校领导签名、学校电话、地址)。
备注
1.搭乘航班时,请随时扣紧安全带,以免乱流影响安全;
2.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切勿藏在行李箱中,不要放在车上、房间里,有必要时可放酒店保险柜里;
3.住宿酒店时请将房门扣上安全锁,勿在灯上晾衣物,勿在床上吸烟;
4.途中需注意并严防扒手,当有陌生人靠近您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他们的动作细节;
5.针对行程表上之任何景点,如遇当地假期或预订出现问题或特殊情况下暂定接待或休息; 本公司将以其他安排作为替补, 团友不得借此异议;
6.若于旅行团出发前, 因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或工业行动等) 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 对此所引发之额外支出或损失,概与本公司无关. 团员不得借故反对或投诉;
7.行程中所安排之机票/船票/车票均属团体订定, 一经确认及订购后,未能使用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概不退回任何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