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北京领区的省市:除东北三省/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厦门.
注:以上地区的申请人若要在北京申请签证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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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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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或者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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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 两寸白底彩色近照4张 2. 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 请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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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1.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1份 2. 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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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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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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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表 |
1.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及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及职务等,请务必如实填写 2.家庭住址为现具体住址 3.电话为现单位和现地址真实座机电话,以备领事馆确认 4.明确填写一同参团客人的姓名及相互关系,例:丈夫王瑜 5.紧急联络人应明确知晓客人赴日旅游 6.访问地点写明具体的名称,例:东京,大阪,不可只写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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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函 |
在职人员 |
1.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担保函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申请的家庭住址、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 如提供空白单位抬头纸,请至少提供4张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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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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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1. 所在学校准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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