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须知
1.护照正本(有效期半年以上)。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
2.填写完整的个人资料表。
3.照片(2村彩色白色背景的照片4张,如有名片最好提供。)
4.存款证明原件(银行开具的正规格式,每人三万元以上. 到期日应在出团后三个月有效)
如果使用配偶名下的经济担保证明,请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5.公司空白信函纸4张最好提供名片
要求抬头纸上必须盖有公司的红章,印有抬头(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及传真,并且有领导人签名及领导人的职务(领导人不能是申请人)。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政府机构请提供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身份证及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如本人与配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应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复印件)
退休人员:
提供退休证复印件,无需再提供公司空白信函纸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18岁以下的学生及儿童必须递交如下材料:
(1)亲属关系公证书。(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2)授权声明公证书。(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必须写明去欧洲的时间)
(3)放假证明公证书原件,学校批准信,盖学校公章,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签字。
.流动人员:
如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公司所在地(省份)不一致需提供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复印件.
注:根据使馆的规定,您在申请签证时所提供的存款证明原件将会被使馆保留。
备注
1.我社保留根据航班、签证、酒店位置及前往国当时情况调整行程的权利;
2.行程中标注的自费项目不做为最终确认,我社将依照客人报名人数和当时的具体情况安排;
3.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